马某是射阳县人,今年49岁,独自租住在盐城城南新区,通过网络聊天认识了90后小伙小丁,得知小伙单身,便表示要将自己的女儿介绍给小丁做女朋友。
二人相约见面。马某称女儿有事来不了,后来二人一起吃了饭,就在小丁准备离开的时候,马某让小丁留宿在自己的出租房,刚开始小伙子睡在地上,马某一步步将小丁引到了自己的床上,后春宵一夜发生了关系。
事后,小丁很是懊恼,毕竟马某的岁数大他一倍多。没想到,几天之后马某找到了小丁的老家,告诉小丁的父母,自己怀孕了。
小丁的父母惊呆了,看到儿子的女朋友岁数比他们还大,赶紧打电话给儿子,让他回来处理此事,并要求他立即和马某断了关系。
没过几天,马某又找到了小丁,要求给自己一个说法,无奈的小丁只好打电话报警。新河派出所民警听了双方的陈述后,完全掌握了事实。“你们是有感情的,你跟他好又不是图钱,可以跟他结婚,要什么说法呢?”
民警巧妙的问话让马某不再向小丁提金钱赔偿,于是民警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,并很快达成协议:因年纪相差太大,两人自愿分开,不再有任何瓜葛。